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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核心区低于市场价300万的房产,就问你敢不敢要?

申研 上海青浦法院 2022-05-15

近期网上流传一张朋友圈截图

本市核心区某高档住宅小区

一套80余平米的商品房

售价650万

据说比市场价便宜300万这样的房子你有没有心动但千万不要漏掉关键二字【凶宅】




买凶宅到底有没有问题,可能每个人有自己的判断。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上确实有很多人对凶宅仍然心存忌惮,尤其是在买房时不知道,买作婚房入住后才知道发生过凶杀事件,那心情堪称是战战兢兢、彻夜难眠。


今天青小法就和大家聊聊什么是凶宅,万一买到凶宅后该怎么办。




1


什么是凶宅


凶宅并非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约定俗成的称谓。


据人们的一般认知,“凶宅”是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致死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房屋或场所。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房屋内发生过死亡事件,就被称为凶宅。司法实践中,认定凶宅应符合非自然死亡事件;如果系正常自然死亡,不能被认定为凶宅。


就房屋市场的交易观念而言,如果一处房产内发生过非自然死亡事件,一般都会给购房者带来内心恐惧,从而影响购房意愿。在交易上,受传统观念影响,房屋价值也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无人问津的情况。


2

出卖方隐瞒凶宅信息构成欺诈


实践中,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从唯物主义世界观来看,认可所谓凶宅无异于推崇迷信,故对是否凶宅的信息无需告知买受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凶宅会对买受人的意思表示造成重大影响,更关键的是凶宅信息属于足以动摇买受人缔约意愿的重要信息,因此必须向买受人披露。


主流意见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如果一处房产发生过非自然死亡事件,该信息属于出卖人所必须披露的信息。出卖人故意隐瞒真相与买房人签约,可能构成欺诈。受欺诈方如果对凶宅存在忌讳,可以在知道凶宅信息后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撤销后,卖方应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3

卖家确不知情的凶宅可归为质量瑕疵


有时凶宅的非自然死亡事件发生在卖家购房之前,即出卖人也并不知道房屋属于凶宅。这种情况下按照欺诈来处理就有点难度了,毕竟出卖人并没有隐瞒行为。


在此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一般认为,物的质量瑕疵包括三种类型:价值瑕疵、效用瑕疵、品质瑕疵。从物理上说,凶宅的使用功能确实没有太大影响。但从价值瑕疵来看,遭遇市场贬值几乎是难以避免的。


所以,买受人可以要求凶宅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使卖家事先对房屋内发生的死亡事件不知情,也应承担降低价款,或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4

实地走访,谨慎签约


虽然法律能提供一定的救济渠道,但维权毕竟需要耗费人力物力。青小法在此提示两种方法避免购买凶宅。


一是购房之前实地走访,了解房屋所在小区基本情况,打听房屋周边发生的重大事件。一般来说,发生凶杀事件,周围群众大多有所耳闻。还可以在新闻资讯、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检索房屋信息,以防患于未然。


二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凶宅条款,或约定房屋中未发生过任何死亡事件,并约定相应违约金。这将为日后发生纠纷提供明确的合同依据,并避免损失难以举证的困扰。

当然,凶宅可能也并没有那么可怕。文章开头提及的房产,挂牌仅8小时就被多组客户竞价全款购走。


本期调查

你会买“凶宅”吗


撰稿 | 申 研

编辑 | 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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